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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0篇)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受限空间: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

1、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要求

(1)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清洗和置换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a、氧气含量18%----21%。

b、有毒气体浓度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c、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5)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a、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b、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c、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d、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6)照明和防护措施

a、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紧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b、设备内作业过程中,有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c、设备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7)监护

a、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b、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共同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c、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察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

d、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e、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才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2、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按hg23014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3、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按hg23011办理《动火安全放可证》。

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应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值班长或主任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5、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6、设备内作业结束后,应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设备。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

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该制度涵盖了从前期评估、许可流程、人员培训、应急响应到作业监控等一系列环节。

内容概述:

1. 前期评估:对受限空间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如缺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物质、机械伤害等。

2. 许可流程:设立严格的进入许可制度,只有经过审批并持有有效许可证的人员才能进入受限空间。

3. 人员培训:对所有可能涉及受限空间作业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作业程序、应急措施和自救互救知识。

4. 安全设备:规定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呼吸器、安全带、通讯设备等,并确保其定期检查和维护。

5. 监控与警戒:设置监护人员,持续监测受限空间内外环境,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6. 应急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紧急撤离、救援行动和医疗救治等。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公司生产范围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生产活动。

2.2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3、职责

3.1作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3.2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3.3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3.4安环部负责安全监督。

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4.1作业审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所属生产管理部门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2培训: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4.3危害告知:生产管理部门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4现场监督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应采取可靠的置换或通风措施,并有专人监护和采取便于空间内外人员联系的措施。

4.5承包管理: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5临时作业: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4.6应急救援: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4.7作业实行闭环管理,由作业所属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5、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密闭空间的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范围的所有密闭空间作业。

三、职责

(一)需要施工作业的部门应做好施工作业前的清扫、清洗、置换、检测等工作。按《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检测填写。

(二)部门和管理部在施工人员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测,并记录检测数据,确认符合施工要求后,方可进入。

(三)需施工作业部门,必须派专人监护,做好应急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

四、内容及要求

(一)术语定义

密闭空间作业是指生产区域内的各类筒仓、球、釜、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已及地下室、窖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二)清洗和置换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1、氧含量19.5%—21.5%。

2、有毒气体硫化氢低于10mg/m3,一氧化碳低于35mg/m3。

3、可燃气体为0。

4、打开所有人孔、手空、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5、必要时可以采取机械通风。

6、采用管道通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不准向设备内冲氧气或富氧空气。

7、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三)监测

1、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粉尘等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

2、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3、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设备带出,不准留在设备内。

4、作业中要定时检测,一般每个2小时检测一次。发现情况异常立刻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同时原作业许可证作废。待作业空间经处理,取样分析合格后,重新开具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

(四)照明和防护措施

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2、作业人员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防爆对讲机、防爆手电、气体检测仪并且系好安全绳索(绳索的牢固度必须能够承受作业人员本人的体重重量)。

3、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4、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5、设备内照明电压应该小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伏。

6、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7、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五)监护

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做好安全应急措施。

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并在入口处挂正在作业牌。

3、险情重大的设备被作业、应增加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外人员取得联系。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5、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作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六)《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

1、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

2、《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安全措施。

3、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要新办理《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

4、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安全措施失效、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异常变化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取消有限空间作业。

5、作业结束后,需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6、按《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相关人员必须详细填写作业设备的具体名称、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检测数据的记录。

(七)密闭空间作业审批权限

1、有毒、有害、有可燃气体的储罐、容器、管道等或可造成严重缺氧的密闭空间的作业,由作业部门填写《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报维修部、ehs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不易造成燃烧、无毒、无害气体且通风良好、不易造成窒息的槽车、下水道、地坑等作业场所的作业,部门填写《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部门、ehs部审批,按密闭空间作业要求检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达到安全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区域内所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第二部分:作业前准备

第四条物业安全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危险因素等,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五条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六条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

第七条作业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作业方案,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

第八条作业单位应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三部分:作业安全管理

第九条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检测内容包括:

(一)氧浓度值;

(二)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值;

(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值;

(四)其他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第十条检测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检测资格证书,检测仪器应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

第十一条检测结果应如实记录,并由检测人员和作业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有限空间作业中,作业单位应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第十三条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国家标准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时,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有限空间,并切断有限空间内外电源,防止意外启动。

第十六条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物业安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救援。

第十七条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盲目施救。

第五部分: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

1、企业安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危险作业范围: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

3、或有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审批

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企业安全科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的安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秩序。制度涵盖了作业前的准备、作业过程的监控、应急救援措施以及责任划分等方面。

1、作业前评估:对有限空间的物理和化学环境进行评估,确定潜在危害,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许可证制度: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需获取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内容、时间、人员及安全要求。

3、安全培训: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了解相关风险和应对措施。

4、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并正确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呼吸器、安全带等。

5、通风与气体监测:确保有限空间内有足够的通风,定期进行气体监测,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6、应急计划: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快速撤离路线、救援设备和外部支援机制。

7、监护人制度:设立监护人,负责监督作业过程,及时传达内外信息,确保作业安全。

8、记录与报告:记录每次作业情况,发生异常时及时上报,以便分析原因,改进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8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

二、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性:

1、中毒危害:有限空间容易积聚高浓度有害物质。有害物质可以是原来就存在于有限空间的,也可以是作业过程中逐渐积聚的。

2、缺氧危害:空气重氧浓度过低会引起缺氧。

3、燃爆危害:空气重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过高遇火会引起爆炸或燃烧。

4、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胁生命或健康的。环境条件。如坠落、溺水、物体打击、电击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1、必须在有限空间作业区域出入口悬挂警戒标识及注意事项,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做好安全条件验收,留存书面记录。

3、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4、必须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

5、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纯氧通风换气;

6、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

7、施工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旁站,保证通讯畅通,作业人员必须配带五点式安全带;

8、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

9、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9

1、目的

为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工作,预防、控制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为。

3、职责

安环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的监管;各部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执行。

4、内容

4.1本制度所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提前1天申请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证。

4.3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独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4作业许可证应包含作业活动的基本信息,具体包括:

作业部门、作业区域、作业范围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危害及控制措施、作业申请、作业批准、作业关闭。

4.5许可证的申请

4.5.1提供申请资料

作业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前应准备如下相关资料:

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内容详细说明;

②工作安全分析结果;

③应急救援计划;

④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和会议记录;

⑤其他。

4.5.2工作安全分析

工作安全分析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步骤如下:

①选择要进行分析的工作;

②把工作分解成具体工作任务或步骤;

③观察工作的。流程,识别每一步骤相关的危害;

④认识可能的风险;

⑤确定预防风险的控制措施。

4.5.3书面审查

收到申请人的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申请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审查内容包括:

①作业的详细内容;

②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③作业前、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应急措施;

④安全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规范情况,如《作业许可管理规范》、《个人防护装备管理规范》等;

⑤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

⑥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⑦其他。

4.5.4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确认内容包括:

①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②现场作业人员资质;

③气体检测和监测设备的情况;

④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⑤安全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⑥作业相关的培训、沟通情况;

⑦作业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人方可签署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方和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如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申请;

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批准人和申请人的审批。

4.5.5作业许可证的期限、延期和关闭

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班次;

②根据具体情况,可延期。延期后总的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需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③隔日继续作业的,应召开每日进入前会议,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并做好记录。

④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

4.5.6作业许可证的取消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现场监督人员应立即取消作业,终止相关作业许可证,并通知批准人。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①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时;

②作业内容发生改变时;

③现场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时;

④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不安全行为时;

⑤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

4.6许可证的存档

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门存档,一份由施工人员保存作为有限空间作业的凭证以备检查,许可证不得涂改且要求存档时间至少一年。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

1.1职责

1.1.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1.1.2 化学供水组负责取样分析及数据填报。

1.1.3 作业现场所属部门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填写并审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1.2 管理范围

包括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

1.2.1 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未办理许可证,严禁作业。

1.2.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及审批见《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2.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2小时。

1.2.4 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2.5 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

1.2.6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a)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审批人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

1) 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应急计划;

2) 必要的安全知识、救护方法;

3) 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 对所进入的有限空间要切实做要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必须用盲板与有限空间隔绝,不得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应挂牌表示;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有可视的明显断开点,配电室电源开关应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有监护;

c) 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分别取样分析。应保证有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含量不超过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部门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氧气浓度在19.5%—23.5%(体积)之间,容器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四小时取样复查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确定检测频率),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必须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由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在部门共同制定作业方案,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确认安全可靠后,经公司分管生产领导批准方可作业。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8小时;

d) 分析合格1小时后作业,应再次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

e) 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电压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用火应办理“动火动焊许可证”,不得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代替;

f) 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要对放射源进行处理,保证人员作业时接触剂量符合国家要求;

g) 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应畅通无阻,不得有障碍物;

h)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出设备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

i)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作业人员超过3人时,应对人员进行登记、清点;

j) 有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绳索等急救器材;

k)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和方法。作业时,应视作业条件实施安排人员轮换作业或休息;

l) 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新鲜,可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等方法通风。必要时,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佩戴长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要采取防止长管被挤压的措施,吸气口应置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处,并有人监护;

m) 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同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报告工作。

1.2.7 其它非生产区域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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