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
前言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履约是一切的根本,履约的关键就是劳务,劳务队伍的优劣决定着企业能否按期履约。随着优质劳务的短缺,劳务工人素质和稳定性不断下降,闹事、讨薪等事件常有发生,劳务班组工人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加剧,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和社会信誉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影响。因此,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对劳务班组的控制能力,协助劳务分包单位管好班组、激发班组的劳动热情,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近一段时间要面临重要的课题。
一、完善劳务管理体系
完善劳务分包单位对班组的管理体系,制定劳务班组管理规定,推行劳务管理门禁系统,加强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将劳务队伍的质量、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体系,规范劳务班组管理的标准,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重要举措。
1.明确劳务分包单位为管理责任主体,完善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职责。
2.通过“门禁系统”的应用和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对劳务工人工资监督发放进行统一管控。
3.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劳务管理员,明确劳务管理员的职责,将劳务管理链条向劳务班组延伸。
4.将劳务的质量、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体系,统一标准、规范管理。
二、明确责任,规避劳务源头风险
施工企业在引进、使用、管理劳务队伍方面,应明确各级责任,齐抓共管,严防死守,尽量将劳务及班组风险提前化解。
1.引进“考察关”。严格执行劳务引荐人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新的队伍,组织考察,形成报告,经企业批示后,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对引荐优秀劳务的人员实行奖励。
2.严把招标资格“审核关”。企业应根据工程体量、结构难点、劳务队伍在建工程体量等情况,严控队伍参与招标资格审核,防止队伍资质过期,防止黑名单队伍再次流入,防止劳务队伍施工任务过于饱和等现象发生。
3.把好招标“组织机构”关,审查劳务分包队伍项目班子组建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五大员”、“三大工种”负责人有无岗位资质证书,核查其近期施工项目业绩是否名符其实。
4.做到劳务分包进场“四不准”,分包不签合同不准进场,分包管理人员不全不准进场,分包班组工人名单不上报不准进场,分包工人不教育不准进场,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都不能够进场施工。
三、细化措施,延伸劳务管理链条
为了增强对劳务队伍的控制能力,在日常劳务队伍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将劳务班组纳入到项目日常管理范围内。
(一)企业层面
1.建立《劳务班组数据库》,队伍进场前上报班组使用信息,企业备案,建立台账,对管理过程中出现过讨薪、闹事等现象的班组进行注明,防止再次混入其他劳务队伍中,降低管理风险。
2.严把班组入门关,在劳务投标阶段上报管理组织结构和班组名单,企业对照班组数据库,对发生过恶意讨薪的班组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培育一定数量的自有劳务,通过自有劳务公司吸收和了解社会上的优秀班组,在劳务班组出现问题时,及时给予提供更换,有效解决了抢工阶段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二)项目层面
1.工期管理到班组
(1)每天组织召开施工进度跟进会,项目生产经理、责任工程师、分包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参加,施工进度跟进会主要确认当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不进行劳务分包内部生产协调工作,生产协调工作由劳务分包自行组织,项目部派人参与劳务每日班组例会,监督劳务施工计划安排落实情况。
(2)项目部根据业主节点工期计划要求,结合班组实际作业工效情况编写日施工进度计划。劳务分包单位和班组长在日进度计划上签字确认,并根据此计划配备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组织施工,确保计划完成。
(3)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规定好钢筋绑扎、模板安拆、混凝土浇筑等工作的标准施工时限,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工序的班组进行经济处罚,如下道工序将上道工序损失工期抢回,上道工序的罚款将作为奖励发给下道工序班组。
(4)参与劳务队班组的管理,教给劳务单位管理班组的方法,以第三方的标准考核班组的日常工作表现,对不合格的班组及时进行清除。
2.安全检查到班组
将分包专职安全人员纳入到项目集中管理,通过集中管理,统一布置落实工作,定期组织教育培训,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深入分析工程安全生产现状,总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各分包班组长参与,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班组作业问题当场讲评,限定整改,并由相应区域的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成效,彻底杜绝现场安全死角。每逢重大节假日之前,项目部分批次组织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由安全员统计人数与进退场花名册比对,保证现场每个工人都接受了安全教育,确保节假日安全生产。
3.质量管控到班组
(1)加强作业班组的质量管控。施工过程以班组自检互检与项目质量部门抽检的相结合的方式,对每道工序的每一施工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质量检测,每道工序、每一施工段完成后,由项目质量工程师为首的项目检查组,按照规范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检查。
(2)坚持“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者试验不合格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会签不施工。“三不交接”既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3)坚持实测实量质量管理。项目成立实测实量小组,以实测实量数据作为质量管理的准则,作为质量奖罚的依据,实测实量管理制度由劳务管理人员及班组签字认可,每周组织劳务班组的竞赛,以实测实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作为评比依据,对于第一名的劳务班组进行奖励。
4.竞赛评比到班组
传统的劳动竞赛往往以分包劳务单位为主体,其弊端在于劳务是一个大的集体,集体的庞大决定了竞赛的实际效果,项目要打破以劳务为单位的竞赛模式,组织班组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竞赛的质量与成效。
(1)创新评比单元。以班组为切入点竞赛,评比单元为同一施工段内共同施工的。不同班组,在竞赛前对所有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向其说明该如何施工以及要达到的质量标准,同时将施工做法样板摆放在作业面,保证施工过程无技术盲点。
(2)创新管理形式。以施工段为单位对项目责任工程师进行承包责任制,每人“承包”一个施工段,负责处理该施工段内的所有问题,做到施工全程旁站,管理延伸至作业工人,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严格验收评比过程。施工完成后,本段责任工程师向竞赛评比小组提出验收申请,评比小组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带领下进行评比验收,评比小组按照“竞赛评分表”中的各项要求与实际工程进行对比并打分。
(4)现场现金兑现,激发工人干劲。验收完成后,对于达到竞赛规则的班组及时奖励,且以现金形式发放奖励,一是彰显项目诚实守信履行诺言,二是在众多作业工人的注视下发放奖金,形成激励效应。
5.员工福利到班组
(1)项目指派专人负责农民工的信访接待工作,欢迎农民工随时随地来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只要有工人来维权,就有人第一时间接待,在工人维权接待室对工人维权事宜进行受理和调查,理清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同时走访调查相关责任人,约谈分包单位确认相关事实,协调解决纠纷主体双方矛盾,并帮助纠纷主体明确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每月要求分包单位按班组上报工人花名册和工资表及用工情况统计,为工人及班组维权提供法律凭证,对出现危害农民工权益行为的分包单位,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并予以严重警告。对于屡次发生农民工维权的分包单位,情节严重者予以更换撤场。
6.劳务退场管理
劳务施工合同范围内工作完成,可以办理退场手续,由项目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有施工内容分班组进的质量实测实量验收,对存在缺陷限期由相应班组整改完成,退场前分班组对钢筋、混凝土、料具节超情况进行盘点,分包企业和班组进行签字确认,加快劳务班组结算流程,同时规避结算风险。
四、总结
劳务分包的群体在发生变化,我们的管理方法也要相应的进行转变,劳务精细化管理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为了企业的发展需要,我们需将劳务班组管理继续延伸,逐步推行劳务工人产业化、生活区管理物业化、工人工资账户银行联合监管、新技术工种的培养等等,不断拓展管理思路,继续创新劳务管理,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高速发展保驾护航,真正实现以“劳务成败”论英雄。
“以质量树信誉,借信誉拓市场,靠市场增效益,缘效益求发展”,在激烈竞争的市场角逐中,企业才会立于不败之地。把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把名优工程当作市场竞争的法宝,把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内抓现场质量领先,外扩市场名优取胜”,走质量效益型经营战略的道路。抓工程质量必须从施工项目抓起。抓工程质量要实行所有的工程项目覆盖和每一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覆盖。抓项目质量管理包含两个层次:一是企业层次,二是项目层次。
一、抓项目质量管理必须覆盖所有的工程项目
工程质量形成于施工项目,每个施工项目质量的总和代表企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优质名牌工程是企业市场竞争取胜的法宝。也是企业形象的金字招牌,劣质工程损害企业形象,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对企业信誉的影响可以说是“十誉不足,毁一有余”。抓工程质量坚持工程大小一个样,工业民用一个样,重点非重点一个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抓项目质量管理必须选好项目经理,配好项目班子
项目经理是企业在项目上的全权代理人,是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和质量形成过程的总指挥,除应有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外,还应要求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有真正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努力抓好质量管理、创建名牌工程、为企业形象“贴金”。项目班子是履行质量职能的骨干力量,又是执行质量计划实行全过程控制的实际工作者,选配项目班子要注重总体功能。
工程质量的形成受到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技术干部、操作人员、服务人员共同作用,是形成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观点,施工人员应当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预控为主的观念、为用户服务的观念、用数据说话的观念以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质量、成本、工期相结合)综合效益观念。其次是人的技术素质。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应有较强的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的能力;生产人员应有精湛的技术技能、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法制观念;服务人员则应做好技术和生活服务,以出色的工作质量,间接地保证工程质量。
三、抓项目质量必须注重质量保证体系覆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容易产生质量问题。通过经常监督检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手段,对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及其所有质量活动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和改进措施,监管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在施工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三检制”和隐蔽验收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都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使施工现场事事、处处、时时、人人都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规程办事,确保质量体系覆盖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才能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四、抓项目质量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和质量预控
质量控制目标是质量控制预期应达到的结果,以及应达到的程度和水平,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实施目标管理可以激发施工人员质量控制积极性、主动性,使关键问题迅速得到解决。质量控制的目标管理应抓住目标制定,目标展开和目标实现三个环节。施工质量目标的制订,应根据企业的质量目标及控制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没有经验的新施工产品、以及用户的意见和特殊的要求等,其中同类工程质量通病是最主要的质量控制目标;目标展开就是目标的分解与落实;目标的实施,中心环节是落实目标责任和实施目标责任。
严格控制建材、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打好工程建设物质基础。要把住“四关”,即采购关、检测关、运输保险关和使用关。挑选那些有一定专业知识,忠于事业、守信的人任采保人员。
优选送货厂家。掌握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国家认证许可、有一定技术和资金保证的供货厂家,选购有产品合格证,有社会信誉的产品,这样既可控制材料质量,又可降低材料成本。针对建材市场产品质量混杂情况,还要对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施工项目所有主材严格按设计要求,应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质保书,对进场材料,除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测外,质保书项目不全的产品,应进行分析、检测、鉴定。不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并且追踪其出处。严格执行建材检测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以确保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确定项目质量目标。一是要满足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二是要满足企业质量计划的要求。首先按照“分项保分部、分部保单位工程”的原则,把质量,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定出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然后针对每个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的难易程度,结合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确定质量管理和监控重点。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写出详细的书面交底和质量保证措施,召集施工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和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做到人人目标明确、职责清楚。针对难点,组织攻关,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施工经验不足的分项工程,还应事先对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试验或做样板确定施工工艺。对质量控制的难点,组织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进行攻关。在施工管理中还要坚持“样板引路”。在样板通过验收确认能达到质量目标和操作工艺要求时,组织施工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使各施工班组不仅有直观的质量标准,而且可以通过“样板示范”,总结操作经验,进一步向班组做较深层次的技术交底,对搞好按照样板质量标准进行跟踪检查验收,严格把关,从而达到质量预控,少走弯路,一次成优。
五、抓项目质量必须安排好交叉作业,注重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
项目施工高峰期往往是多工种、全方位交叉作业,管理难度。合理安排交叉作业,一是要合理安排工序,解决好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施工质量;二是要合理安排时间和空间,保证各分项工程必要的技术间歇;三是要合理安排人力以保证工期并防止窝工。
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是最终质量的关键。这些部位都是影响观感质量的重要部位,体现施工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的关键部位,做好了能够对整个工程质量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
抓好细部处理,一是要抓好预防预控,即把问题想在前矛盾解决在前。俗话说“编筐织篓全在收口”,最后的交活工序既要保证本工序质量,又要弥补前面工序的不足或缺陷,起到“收口”的作用。
成品保护在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尤为重要,要在一开始就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做好有利于成品保护的交叉作业安排,防止相互破坏或污染,减少翻修或返工损失,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六、推行科技进步,全面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体现了施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上。为了工程质量,应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管理也是生产力”,管理因素在质量控制中举足轻重。建筑工程项目应建立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责任。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全面实施到位管理。在实施全过程管理中首先要根据施工队伍自身情况和工程的特点及质量通病,确定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再结合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攻关措施,明确实施内容、方法和效果。
在实施质量计划和攻关措施中加强质量检查,其结果要定量分析,得出结论。“经验”则加以总结并转化成今后保证质量的“标准”和“制度”,形成新的质保措施;“问题”则要作为以后质量管理的预控目标。
1 文明施工措施:
1.1 场容场貌管理
a、在施工整体布置上狠下功夫,使其外貌内景都能符合代表公司、上海市的文明水平,充分体现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的先进水平。
b、施工现场布置设置,设备应按场布图规定搭设,并随施工的不同阶段及时更换场布图牌和合理调整现场临时布置。
c、为保证施工现场内道路平坦、畅通,工地的主干道、施工便道及工种通道应作一次性规划,场地内的施工道路实行硬化,浇筑厚度不小于150mm的路面,实施硬地法施工,主干道道路都需硬化。
d、建筑物四周宜浇筑砼散水坡,散水坡侧设排水沟。保持场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的五头'及散物。
e、建立场地排水系统、主要道路、施工便道堆场等一侧须搭设排水沟,排水沟上设铸铁盖板。
f、 工地实行高围墙封闭施工。
1.2 材料堆放管理
a、砂石料分别堆放,底脚随用随清,灰池砌筑符合标准,布局合理,安全整洁,做到灰不外溢,渣不乱倒。
b、对钢筋、竹笆、扣件、钢脚手管等材料,运到现场应分类集中堆放,分别插挂标牌。
1.3 现场砂浆搅拌系统的场容管理:
a、现场搅拌系统应在装饰阶段中合理布局,交通便利地布置堆场和仓库等。
b、砂的堆放,应砌筑挡料墙。
c、现场内应设水泥库,袋转、散装不混放,设专人管理。做到分类插挂标牌,记载齐全、正确,牌物帐三者相符。
1.4 临时设施
为了保障施工生产,便于施工管理。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合理布置临时设施。
a、设置一定数量、宽畅整洁的办公室。
b、设置与生活区域的临时设施。
a.职工食堂及相关配套设施。
b.工地有临时保健室。
c.厕所。
d.开水间和茶水亭,还应在出入口位置相应设置门
c、为保障施工生产,需设置如下施工用房。
a.临时配电间、电工间、机修间。
b.五金仓库、材料仓库等。
c. 氧气、乙炔仓库,按规范要求建造,必须用砖墙等防火材料围护,并设铁门及防火盖板。
d.试块养护室。
e.危险品仓库。
2 生活卫生管理:
2.1生活卫生应纳入总体规划,落实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
2.2施工现场须设置茶水筒,做到有盖加水配杯子,有消毒设备。
2.3食堂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保持整齐清洁,严禁交叉污染。食堂排水应设沉淀池和隔油窨井。
2.4工地有男女厕所落实专人管理,保持清洁无害,定期抽粪。
2.5工地应有临时保健时或巡回医疗点,定期服务,关心职工健康。
2.6临时专人负责生活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洁,协调好市容检查部门,地区公务所有关工作,不因施工而市容环境卫生。
2.7落实专人负责各公用部位、楼层楼面、道路的'清扫和卫生保洁工作。
2.8卫生垃圾须随时处理,集中加以遮挡。
3交通畅通保证:
为确保车辆安全进出工地,特别是各种建筑材料车辆进出场,应做 好与本地区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维护好施工阶段现场与外界的交通持续。在车辆进出时派专人(保安)负责指挥交通,做到不因工程施工而造成马路上社会车辆的堵塞。
4文明建设措施:
a、开展文明教育,施工人员均遵守上海市民'七不'规范。
b、加强班组建设,有三上岗一讲评的安全记录,有良好的班容班貌。项目部给施工班组提供一定的活动场所,提高班组整体素质。
c、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设施有效到位。
d、施工现场的外包队伍人员组织情况明了,建立档案卡片,与分包队伍签订治安防火协议书,对外包队伍人员加强法制教育。
e、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工地有专人负责协调与周围居民、所在地居委会、市政交通、环卫等单位的横向关系,定期主动召开会议,听取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建议,保证工程文明施工,使工程成为爱民工程、便民工程。
第一节、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原则
项目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作为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本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文明施工等工作。
第二节、项目管理机构图
第三节、项目管理机构职能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各部室职责分工如下:
一、项目经理
(一)、全面负责管理项目经理部的施工运行,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确保项目顺利施工。
(二)、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三)、负责监督、协调现场的施工、物资供应、财务等各方面的工作。
(四)、负责与业主、监理、地方政府部门的联系与协商。
二、项目总工程师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主持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并进行质量职能分配,落实质量责任制。
(二)、全面负责项目技术质量日常管理,具体协调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三)、加强施工过程监控,对各分项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认真把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后道工序施工。
(四)、参加施工图的会审工作,提出施工图中的问题,进行技术核定工作。
(五)、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的细则,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六)、对工程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统计工作。
三、项目副经理
(一)、全面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合理调配劳动力资源。负责使项目的生产组织、生产管理和生产活动符合施工方案实施要求。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管理项目的安全管理系统。
(二)、全面负责工程施工的协调管理,主要是施工现场与其他现场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三)、确保项目的安装工程施工按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四、工程部
工程部主要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技术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工程预结算、人员动态管理、工程信息管理等工作。
(一)、参与编制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方案,负责落实各项技术节约措施,提供技术措施节约计划。负责向专业工长进行技术交底,并按交底要求组织施工。
(二)、负责编制和制定工程的施工年、月、周计划,负责制定项目管理工作目标并全过程组织贯彻落实。
(三)、监督检查各分包商施工进度的执行情况,协助项目经理召开项目工程管理工作会议,计划、布置、落实、监督、检查、总结工程管理工作,推广工程管理工作新经验;掌握施工动态,及时有效地协调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组织召开本项目的生产会议,负责各分包商之间的生产协调。
(五)、负责项目的概预算管理,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六)、负责项目的结算工作;负责项目核算工作和分包的结算工作。
(七)、负责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在工程项目上的组织实施。
(八)、组织本项目部有关人员审核图纸,并提交书面审图意见。
(九)、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加强与业主和设计单位的联系工作,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五、安质部
(一)、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质量监督、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ISO9002质量体系管理模式、严格按照体系运行;
(二)、督促、检查、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落实项目的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等专项检查、评比与考核工作,配合并接受业主、监理等部门对项目管理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四)、监督和控制质量保证大纲和程序的执行情况以及工程质量完成情况的责任,依据“质量计划”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进行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与指导。
(五)、编制项目月度质保巡检计划并及时编写质保体系运行情况报告,认真配合公司总部实施对本项目的质量体系审核,并负责监督落实不合格项的整改。负责质保体系运行中各种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有关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监督适合于本项目与质保体系运行有关规定和措施的落实。
(六)、参与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活动。
(七)、负责实验、检验证件的管理
(八)、执行物资接收、装卸、贮存、运输、维护的检查监督。
(九)、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报告;
(十)、负责质量检查和检查记录的管理;
(十一)、编制质检人员的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制定本项目的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监督、检查安全目标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兑现。
(十三)、组织协调调试、临管运行人员,组织全体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审查等工作。
六、物资部
(一)、全面负责项目的物资、机工具供应等工作。
(二)、编制项目采购计划,明确项目采购工作的范围、分工、采购原则、程序和方法。
(三)、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组织编制采购详细进度计划,选择合格的供货商,按规定提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认可。
(四)、负责工程设备、材料的管理,负责与工程有关的辅助材料、设备的采购。
(五)、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调配,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等工作。
七、综合部
(一)、全面负责项目部办公室、财会、后勤、行政等日常工作。
(二)、负责编制和落实本项目档案管理资料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建立项目的档案管理体系;负责项目竣工资料、工程简报、会议纪要、工程图纸、设计资料、监理资料、来往信函、科技资料、临建资料、声像资料等需存档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做好项目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开发工作。
(三)、负责所有合同要求的文件和资料的接收、记录、出版、分发、归档、保管、移交和处置竣工文件的移交工作,负责文件信息处理,地方关系协调,会务接待,车辆管理等。
(四)、负责现场及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食宿、疾病预防、卫生与健康。
八、财务部
负责项目财务和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包括资金筹措,资金管理,办理工程结算、纳税、保险和索赔,成本及费用管理。办理现场开户银行和银行保函以及编制财务报告等。
一、人事管理:
凡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团队意识,树立企业形象。
1、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内业和专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后勤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或公司制定的标准职责,履行公司或各项目部规定的各项义务。
2、员工有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假条,经项目经理批准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技术人员请假经项目经理和总工批准,项目经理、总工请假,必须经公司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离岗,按旷工论处,项目部所有人员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上的由项目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所有人员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3、严格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每名人员每月休假4天(每月不累加),休假超出天数扣除当天工资。
4、严格执行项目部的作息时间,上班时间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工程人员根据对自己的职责进行跟班作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累计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5、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上岗证,严禁酒后上班。
6、新到员工必须到办公室登记。辞职的员工应提前30天申请,得到项目部经理及总经理同意批准,办理好各种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不予支付当月工资。
7、凡属公司出资培训的各项技术人员,要离职跳槽的,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私自外出应聘的,必须加倍支付公司的培训费,事后不再从事原公司相同的工作内容。
8、公司建立人事管理档案,所有员工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用于本公司招投标。员工离职时,公司应给予退还。员工应做到对本公司的各项信息保密,严禁外漏。如发生此类事件,后果自负。
9、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赌博,严禁干私事,遵守当地民风民俗。如因个人不良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设备管理:
1、各项目部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是现代企业信息办公的重要设施,操作人员要精心爱护保养,注意防水、防尘。保持资料室清洁卫生,做好各种资料、图表的保存,防止丢失。信息办公的各类设备由经办人负责管理。
2、非本岗位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经理室、资料室、财务室等,非资料室工作人员不得操作电脑。办公区所有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打游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个人使用的电脑自行负责,文档及时归档,防止资料丢失及电脑染上病毒,影响信息传递。
3、办公室电话是方便工作联系,严禁电话聊天,严禁打国际国内长途,严禁打信息电话,严禁上班时间串岗聊天。
4、全站仪由测量工程师负责管理,水准仪由施工员负责保管
使用,若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严禁其他人员动用。
三、车辆管理:
1、项目部车辆、挖机、装载机压路机等必须以工程为核心,驾驶人员做好行车、油料消耗、维修、计时等记录,实行单车单机考核,车辆机械设备由驾驶员或机手负责管理。
2、各类用车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调度,行政人员做好派车记录、驾驶员做好行车记录。若无项目部统一调度,谁用车谁负责,除赔偿已消耗的油料及车辆维修外,并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3、驾驶人员要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随时报告,车辆维修应由驾驶员提出申请,200元以上的,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再进行维修,做好维修记录,行车过程中严禁搭乘与公司无关人员、所有机械人员如因操作失误,缺水、缺油,造成机械损失的,由操作人员全额赔偿。
4、驾驶人员在每天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收车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5、专车专人,严禁驾驶员私自交给其他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处罚2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民事、刑事责任。
6、文明行车、遵章守纪,项目部车辆所有的违规违章罚款均由驾驶员自行负责,项目部不予报销,严禁酒后驾车,发现一次给予处罚1000元。
7、如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保险公司赔偿车辆的维修及其他赔偿后的差额,由项目部负责50%,驾驶员负责50%。
8、严禁驾驶员、机械作业手,在机械部工作时,在车辆、机械里面睡觉。
四、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项目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控制成本,严格审核各项费用开支。
2、严格审核原材料采购情况,监督材料保管人员、现场材料员的收发记录。
3、严格控制差旅费报销,审核各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情况。
4、监督出纳人员的现金管理,严禁大量现金存放,控制现金借支和白条顶库。
5、项目部的财务开支情况形成报表每月5日前向公司总经理汇报项目累计量及当月开支量,(子项分为;各项主材、批量大的辅材及周转性材料按名称单列、其它辅材、其它周转性材料、生活开支、招待费用、劳务工资、管理人员工资及其它杂支)
五、出纳管理:
1、协助会记人员搞好现金收付及日常保管工作,现金的收付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执行。
2、严禁私自借出现金,大额现金必须存入银行。
3、日常费用的开支,须执行项目部的规定,经办人、审核人等印章、签字齐全后方可付款。管理好所有的凭证、单据、帐簿。
4、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由公司统一办理工资卡,每月根据各
项目部的考勤计发工资到工资卡上。
六、日常费用报销程序管理:
1、车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等,按项目部要求规定,凭票报销。首先由经办人签字并按会计要求,统一标准粘贴,填好领款单,由会计进行初审并签字确认,现由项目部经理签字确认。出纳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复核并签字,盖好“现金付讫”章,根据审核后的金额给付现金,妥善保管凭证,做好现金日记账登记。车船交通费按规定凭有效票据报销,公务出差办事报销标准:县内生活费每人每餐8元,县外每人每天40元,住宿每人每天补助60元(根据地区差别酌情处理)。无特殊情况不能包车和乘坐出租车,否则交通费不予报销。差旅费只限于报销差旅线路车船费,其他地方车船费,一概不报。
2、员工探亲由项目部承担车费,每四个月报销一次。
3、项目部原则上不提倡招待应酬,如因工作需要应请示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原则上做到节简办事,300元以内的由项目经理审批,超过300元的由公司领导确定。
七、项目部生活管理:
各项目部的员工生活费,应根据当地物价和生活标准,由公司统一确定。购买的生活物资由炊事员验收数量、质量并签字确认,经办人签字后报项目经理签字方可报销,逾期的不予报销。生活费标准按15元/每人,超支生活费由项目部人员分别承担。生活费均含燃料。
八、工程材料的验收管理:
报管员对工程材料的入库应在质检员的共同作业下完成,对入库所有材料建立台帐。应加强责任心,实事求是收方。注意材料质量、数量。如发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收。报管员收货后签认、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当天签字确认,逾期不予认可。月终时保管员将收货单交财务部门核对、结算每月材料,每月将入库各种材料形成报表报与项目经理及公司总经理。
九、工程收方管理流程:
首先由现场施工员会同项目总工、计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方量开具收方单或计量单、初验单,并同时签字,然后由所在施工队负责人签字,并按会计要求,统一标准粘贴,填好领款单,由会计进行初审并签字确认,最终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出纳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复核并签字,盖好“现金付讫”章,根据审核后的金额给付现金并保管好凭证,做好现金日记账登记。
十、材料采购及验收管理:
1、外购材料:材料员应根据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计划单进行购买。当天交仓库保管员验收数量、质量入库,签字确认。项目经理当天签字后方可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2、材料领用:仓库保管员根据材料领料单发放,领料单应有项目经理审批、领料人签字。保管员如实登记。保管员应对项目部所需的各种材料应如实收方,不得多计多收,并开好收方单,当天传送到项目经理签字认可。
盾构机进出洞是隧道施工中一项高风险的分部分项工序,人机交错、立体施工的特性十分显著。整个施工作业环境处于一个整体的动态之中,蕴藏着土体坍塌、环境破坏、管线事故、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多种事故发生的可能。与此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的工程风险,如果没有严密的专项施工方案、精心的施工组织、严格的过程监控,还有可能造成对隧道上部、工地周遍建筑和其他管线设施的破坏。为了确保进出洞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施工所必备的管理资料
1、施工单位
①进(出)洞施工专项方案。(经总承包方总工程师批复)
②安全技术交底(由分管安全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实施)
③安全专项教育(由项目安全员实施,全体施工人员签字)
④安全设施验收(包括对进出洞脚手架、高空临边围护设施、吊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设备员共同验收)
⑤进出洞作业人员中特殊工种的`操作证复印件
⑥危险作业监控记录(由安全员填写,使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表式)
⑦进(出)洞施工前的专项安全检查
2、监理单位
①对进(出)洞施工方案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
②对进(出)洞施工的旁站监控记录
③进(出)洞施工前的专项安全检查
二、组织人员保证
为了在进出洞施工中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从而确保施工安全、有序的进行,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在投标时所承诺的到位人员,必须全部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调离岗位,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将按责任违约进行经济处理;如确需人员变动的,应向所在项目公司提出申请按程序调换,调换人员不得低于原人员资质。
三、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
1、所有进场的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深圳市机械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包括租赁设备),其他设备必须由现场项目经部自检,经总承包单位(具有法人资质单位)安全部门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挂牌施工(如:电焊机、卷扬机以及其他施工机械)。
2、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具有针对性较强的安全专项教育,以履行签字手续为准。
3、避免交叉作业,必须交叉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规范作业人员得操作规程及安全意识。 .
4、合理配备进出洞施工所必须使用的起重工具(包括钢丝绳、卸克、滑轮、绳卡、环链葫芦、千斤顶、撬杠)等,这些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
5、为了便于施工,必须确保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通道畅通。(包括上下井钢梯、人行通道)。
6、凿除洞门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规范jgj130-20xx》,并经过验收(审批程序同前)。
7、现场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采取两级起重指挥(地面和井下各设一名指挥)。
8、在地下动火区域动用明火时,必须按照动火审批程序办理动火证,并落实专人监护严格监控,在动火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特别是防止洞门橡皮圈和气囊燃烧,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现场的氧气、乙炔皮管必须理顺,严禁乱拖乱拉。
9、在洞门土体暴露的情况下,应设置警戒线,禁止人员靠近。
10、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开关电箱,严格执行两级漏电保护要求,各类电源线严禁乱拖乱拉(具体参照施工用电管理)。 。
11、上下起重指挥人员与行车司机进行密切配合,严格进行现场监控指挥,做到重物下不得站人。
12、洞门凿除要连续施工,尽量缩短作业时间,以减少正面土体流失带来的安全隐患。开凿、清除顺序:由下至上。整个作业过程中,由专职安全员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身安全。
四、应急管理
一旦在进出洞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伤害事故以及土体流失引起的建筑物沉降和位移,必须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将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工伤事故的救援和处理
①井下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将其平稳的转移到地面,因此应当配备一只应急救援吊笼。施工现场还应配备担架、止血物品。
②井上并下要保持良好的信息畅通渠道,同时必须配备好四部以上的对讲机。
③工地大门、出入口、施工通道,都必须确保畅通,以保证紧急情况下救护车辆的顺畅通行。
④重伤以上事故发生后,必须按我公司事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2)突发工程事故的应急处理
对地质条件差、井口上方有各类建筑物、地基加固效果不佳的出洞,应当在现场配备水泥、黄沙、聚胺脂、压浆泵等材料和设备,施工人员随时待命,应对将发生的突发情况。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
(一)目标
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伤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机械设备、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6、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昌负责人的委托书,企业在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含社会保险凭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外省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省内企业应提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四)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举行为的证明,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的证明;
(五)企业参加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管理人员等总人数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限二级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以及社会保险证明;
第六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 《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 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 和规章。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一)在昌无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昌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
(二)企业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程度不相适应,以及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经3次以上检查均不在施工现场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技术工种和劳务作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三)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或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管理手册》的,以及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使用《诚信管理手册》的;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 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 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 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原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洪建发(**)257号文《关于加强外省、外地进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为规范施工用水行为,切实维护用水单位的利益,特制定此管理办法,凡用水单位均应严格遵守。
1.任何单位用水必须报经工程部批准,方可进行用水管道的连接,并装表计量,水表初始读数报工程部备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接取水管道,违者处罚300~500元。
2.任何用水点必须安装水表进行计量,并在每月20日将水表读数报至工程部,水费依此据实收取。所报水表读数如不属实,按实际用水量两倍收取水费。
3.严禁在给水管道上直接管道泵,水压不足时应设置储水池再经加压设备进行提升,且进水管必须高于储水池水面。违反此条者按市水务处罚规定处罚。
4.用水单位对用水管道有维护管理的义务。对用水管道的'任何破坏造成水量损失,当月分摊水量全部由该用水单位承担;且用水单位必须及时修复用水管道,若未能及时修复,当月施工水损费用由该事故用水单位全部承担。
本规定由工程部统一解释。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二)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三)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技术资料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要求整理,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第三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审查存档,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要极及配合公司人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 项目经理:工程实施的总负责人,对项目合同履行工程目标的实现起全权领导的作用。
(2) 项目副经理:对本工程的具体生产,甲乙双方协商、联络,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目标的`实现起负责作用。
(3) 项目工程师:对本工程技术质量总负责。
(4) 施工员: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直接负责。
(5) 质检员:对施工过程中各道工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负责。
(6) 技术员:对工程日常质量管理、质量活动、质量控制负责,主持分项工程验评,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评,并做好每次安全例会。
(7) 资料员:负责本工程的资料申报、整理、归档工作。
(8) 材料员:负责施工过程中所用材料、周转材料管理工作。
(9) 核算员:负责本工程的工程核算和财务结算工作。
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公司承诺:项目经理等以上所有人员不更换,施工现场到岗管理班子与投标时一致,并且到位率100%,如若有更换的情况发生,公司愿按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接受罚款。
第一章总则
1、为强化和规范本公司所施工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3、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人员。
第二章工程质量总方针
1、工程质量总方针:精心策划,积极创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
2、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3、全部工程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4、杜绝施工重大质量事故;
5、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工程环保达标;
7、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各种资料有效完整,实现一次验收合格。
第三章管理机构
1、单位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2、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第四章工程质量责任制
1、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本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2、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工程负责人是项目施工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1)主持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实现合同中对客户的承诺。
(2)经常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3)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协调各部门质量保障工作。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工程质量保证资源。
(4)组织学习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优劣进行奖罚。
(5)组织并落实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副负责人质量责任:负责协助施工负责人抓好质量工作,对所分担的工作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技术员质量责任: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颁发的法规、制度和要求。
(2)参与设计图纸会审、图纸审核、技术交底,形成会审记录。
(3)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创优规划。
(4)参加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提出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5)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责令返工,并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实施罚款。
(6)组织施工项目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工作。
(7)参与本项目的质量事故分析会,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
(8)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进措施。
5、安全员质量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6、办公室(计划、统计)质量责任制
(1)负责质量管理文件的收发、收缴。
(2)对质量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源予以协调配置。
(3)经常检查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分析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4)对不合格或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或产品,不计完成工程量,未经质量监察,监察人员签证或签证不全的,不予计入完成工程量。
7、材料员的质量责任制
(1)负责物资的采购,提交所供产品的合格证和技术资料。
(2)保证按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组织供应材料和构件,对进场材料进行标识,避免混装、混供、错用。对因供应不合格物资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3)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的采购制度。
(4)妥善储存各种物资。
(5)负责组织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管理,保证设备技术良好。
(6)对机械设备运输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严禁无证上岗。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执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度。
(1)广泛深入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强化全员创优意识,坚持开展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活动,不断健全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量控制能力。
(2)制定质量创优规划,确定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实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实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动态控制。
(3)从单位到班组、班组到个人,层层签订质量责任状,俩个终身负责制度,依法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2、实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开工前,参加对审计文件的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客户、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作出会审记录。
(2)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参加。
3、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报审。
4、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查的内容有:
——图纸会审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测量和放样计算复核、按规定进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已进行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是否掌握应用。
——施工准备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创优目标、质量措施是否制定。
——开工报告是否制定并申报审批。
——原材料实验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2)施工过程中检查的内容有:
——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施工测量:放样是否经过复核无误。是否进行换手复核,以确保工程的可靠性,保证管段在施工中的准确性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验标规定,抽查质量评定表格和工程实际是否相符。
——原始记录是否完善,记载是否详实。
——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实验和检验,其结果是够满足实际要求,合格证件是否齐全。
——是否按工艺设计及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配料计量是否准确。
——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情况,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地运行。
——对违反规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技术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指导纠正后施工。
——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检查值班情况,核实值班记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有效控制。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由施工负责人、技术员主持,相关人员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冷静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页资料、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
——质量检查的结果,与员工的效益工资挂钩,实行优质优价,提高员工的质量参与意识及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4)质量检验评定制度。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手段。
——施工单位主要领导,技术人员均应熟悉掌握相关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检验评定工作的具体分工:作业工班自检出原始记录,施工队把关检查出检查评定表等有关资料,并进行抽检复查。
——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及时填写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完成工作量,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季铵盐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竣工质量检查制度。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领导及时组织竣工检查,检查内容有:
——进行竣工测量,核对各部尺寸、标高以及完成工程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标要求。
——各种施工记录、资料收集和整理情况。
——复查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5、挂牌施工制度。坚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挂牌施工制度。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醒目的施工标牌。原材料,半成品均需挂牌进行标识或标示。
6、定期汇报及总结制度。建立工程质量台帐、填写质量报表,并按时上报。进行质量总结,质量总结分专项总结和半年、年度总结,以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有利于调整工作程序、方法和重点,在动态管理下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责任果实造成工程质量部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采用的质量标准,需进行返工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按照公司规定的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权限划分处理,处理一切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隐瞒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要严肃处理,研究造成质量事故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并追究第一管理者的领导责任。
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两个施工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除外),进入小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处领取出入证副证并登记,离开时必须到原处归还装修出入副证并经保安登记后方可离开,出入证副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扣违约金20元。
2、临时施工人员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必需凭临时装修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办理),其有效期为三天,超过三天者,必须到管理中心办理施工出入证方可进入园区施工。临时出入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没收保证金。
3、施工出入证(临时施工证)乃正龙豪园范围内个身人份证明,不得涂改及转借他人,违者将没收证件并一次扣除违约金50元。
4、严禁在装修单位吸烟、生火、电焊、切割等易发生火花的工作,施工时应做好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的装饰材料要妥善放置。违者按规定进行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负法律责任。
5、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物品放行规定,装修材料带出必须由施工单元负责人或业主到管理中心开具放行条,无管理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一律不予放行。
6、装修施工人员严禁在花园内张贴广告或派发宣传资料,一经发现扣除装修违约金200元。
7、装修材料以外的物品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进入园区。
8、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进入小区仪表要端庄,严禁赤肩裸背穿拖鞋进入园区,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各施工单元要将装修施工批准书张贴于施工单元门口,以便巡查。
10、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园区围墙,爬越楼层,严禁在园区内打架、斗殴,盗窃一经发现没收装修施工证,取消装修资格,视情节严重,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只允许在本装修单元内施工,不得擅自窜入其他物业单元,严禁在装修单元内留宿过夜,否则,园区保安有权将其逐出园区,并没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负责人承担责任。
12、严禁施工人员在装修单元及物业空置房等公共区域大小便,否则一次性扣除违约金200元。
13、施工人员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禁止蓄意破坏、挪用,严禁践踏花草,攀树摘花果,否则保安有权没收装修施工证。
14、、装修人员每日施工完毕应关好装修单元门窗,切断电源,自行保管自己的装修材料及工具,装修人员应确保其装修单元的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所发生之一切事故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15、装修单元的装修批准书过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该装修单元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园区内施工。
以上规定望各装修单元务必遵守,管理中心将随时派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扣除保证金或清场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下属各项目部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 各项目部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针对施工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室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 编制依据
第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第三章 危险作业场所分类
第五条 建筑施工主要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
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
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
8、用电作业;
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第四章 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工程经理、工长、专职安全员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指导作业。在实施危险作业前,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安全措施。
第七条 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
第五章 危险作业的实施
第八条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第九条 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第十条
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 危险作业过程中,项目部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请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填写《危险作业旁站监督记录表》。
第十四条 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十五条 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危险作业时如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填写《危险作业暂停施工通知》,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第十六条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洁,道路畅通,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第六章 危险作业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米时,必须穿防滑鞋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套在安全稳固的构件上或专门位置的安全保险绳上。
4、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且应高挂低用。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低挂高用或平挂用。
6、高空作业时所使用的扳手、手锤等工具必须系防坠绳,其他小型工具必须装入专用的工具袋中,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空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11、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空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2、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3、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第十八条 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基坑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土方开挖方案进行;
2、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基坑坍塌、漏电、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
3、作业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4、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2-1.5M高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6、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掘,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旋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作业。
7、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
8、挖出的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1m,在沟道拐角处不得小于1.5m,堆臵高度不得超过1.5m。
9、在坑、沟内作业,应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应采取防范措施,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10、挖土机离坡边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1.5M;
11、基坑清土时,应从 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12、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13、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第二十条 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安、拆装前必须要有方案,无方案杜绝施工。
2、凡从事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3、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4、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机械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5、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6、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7、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8、安、拆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9、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佩戴好安全帽,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拆装操作规程。
10、对拆除部位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原位恢复或加固牢固,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对拆除的零部件及配件严禁从上往下扔。对拆除的销、柱、螺帽、螺栓严禁掉落下来。
11、施工现场周围10米必须搭设警戒线防护,并挂明显的标示,严禁与拆塔无关的人员入内,并设专人看守。
12、拆装过程中要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并确定一名技术过硬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注:设备租赁公司专职安全人员)。
第二十一条 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必须按照脚手架方案进行,符合方案要求。
2、架子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架子工进行,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着装灵便;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5、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6、脚手板必须铺严、实、平稳。不得有探头板,要与架体拴牢;
7、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配合,传递杆件应把握好重心,平稳传递;
8、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不要将工具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
9、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臵不当掉落伤人;
10、在搭设作业中,地面上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11、严禁在架子上作业时嬉戏、打闹、躺卧,严禁攀爬脚手架;
12、严禁酒后上岗,严禁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宜登高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13、搭拆脚手架时,要有专人协调指挥,地面应设警戒区,要有旁站人员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4、架子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与架子有关的任何杆件,必须拆除时,应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
15、架子每步距均设一层水平安全网(随层),以后每四层设一道;
16、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夯实,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立杆下必须放臵垫座和通板,有畅通的排水设施;
17、搭、拆架子时必须位置物料提上、吊下设施,严禁抛掷;
18、架子搭设完后,要经有关人员验收,填写验收合格单后方可投入使用;
19、遇6级(含)以上大风天、雪、雾、雷雨等特殊天气应停止架子作业。雨雪天气后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20、脚手架必须与建筑物拉结牢固,需安设防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21、扣件应采用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有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材料规定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 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高大模板支撑架体的搭设与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其他相关施工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垫板。
5、对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其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独立支撑系统,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
6、高大模板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位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7、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位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位置安全防护设施。
8、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9、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
10、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全部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
1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1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位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1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十三条 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电焊作业
1.1 焊接用的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由电工进行。
1.2 电焊机所设的单独开关要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要戴手套侧向操作。
1.3 在焊接储存有易燃、易爆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1.4 焊接用的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能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5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 燃易爆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6 焊接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1.7 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它绝缘材料。
1.8 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能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
1.9 推拉电闸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脸部。
1.10 下列操作时,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1)改变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更换保险装置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
2、气焊、气割作业
2.1 施焊现场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2 氧气、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5米,与明火的距离必须大于10米。
2.3 乙炔瓶要求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2.4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5 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时,对瓶口污物要清除干净,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6 瓶阀开启时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2.7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2.8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接,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2.9 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引起火灾危险。
2.10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日光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
2.11 作业点火前,检查焊枪是否有抽吸力,有抽吸力,才能进行点火。
2.12 乙炔气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气流不超过1.5—2.0m3/h。
3、动火作业
3.1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3.2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臵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3.3 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3.4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3.5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3.6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3.7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3.8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3.9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臵;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3.10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四条 用电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现场安装、维修或者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电工作业人员要熟知电工安全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带电作业或停电检修时,配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在高处作业时,使用电工安全带。
3、现场临电电工要熟悉临电工程安全技术规范,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检查、保护电气装置及保护设施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做好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电工作业人员要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5、停电
1)将被检修设备可靠地脱离电源,也就是要将有可能给被检修设备送电或向被检修设备送电的各个方面的电源断开。
2)断开电源,拉开至少一个有明显的断开点的开关。
3)停电操作时,必须先停负荷,后拉开关(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4)邻近带电设备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停电操作时,应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无遮拦时,对10kv系统不小于0.7m,对低压系统不应小于0.1m。
6、验电
1)分相逐相进行验电,在对断开位置的开关或刀闸进行验电的同时,对两侧各相验电。
2)对停电的电缆线路进行验电时,若线路上未连接可构成放电回路的三相负荷,要予以充分放电。
3)表示设备断开的常设信号或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装置信号,以及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压和其它无压信号指示,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的根据。)高压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7、装设接地线
1)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地点可以看见的地方。接地线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2)检修部分若分成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或接地。
3)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未涂相色漆的地方。
4)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应有开关或熔断器。
5)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8、现场作业规定
1)电工带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协同进行,其中一人做监护人,工作人员要服从监护人的指挥。
2)架空线路的终端杆及转角杆要做重复接地,线路架设时要整齐牢固,不得成束捆扎。
3)绑扎各种绝缘导线时不得使用裸导线,不允许将导线绑在金属杆上。
4)施工照明及电气设备用线要使用护套电缆线,严禁使用花线等不合格及外皮破损的电线。
5)现场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应穿管埋地敷设,管内不得有接头,管口要密封。电缆线路要按规定深度埋地敷设。
6)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保证现场“一机一闸”。
7)凡移动式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第二十五条 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根据作业性质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规定落实好具体的安全措施。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制定完善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能力。
3、要根据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现状、性质,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作业现场要备有相应的安全器具,个体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并做到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投入使用前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5、在进行作业前必须落实项目安全责任人、监护人,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6、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位置安全警示标志,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护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7、在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8、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9、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10、在产生噪声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11、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12、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有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13、作业结束后,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有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有限空间。
14、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1、施工现场保持平整,施工道路畅通,危险地点应设有明显标志,夜间设红灯。
2、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安全标志牌和警告标志,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高跟鞋、托鞋及易滑的鞋进入现场,严禁酒后工作。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上下抛掷料具,架上作业人员禁止打闹。严禁各种施工作业人员登窗作业。
4、对挖深沟槽工作,应按规定的。放坡系数放坡,严防片帮、坍塌事故。
5、对建设工程所留的洞口、梯口、漏斗等应设帮围栏或做临时封闭,防止掉人。
6、现场电线架设,高不低于35米,临时电线也必须由工长指派电气专业人员安装。电表箱、闸处要有门上锁,有专人负责,有电金属机具要有接地,接零装置。
7、运输机械必须有安全限位器,制动装置,严禁职工乘坐运输吊盘。
8、各种机械设备、机具不得带病运行,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保险装置,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分包作业的联合体不得招用童工、年老体弱和患有各种疾病的作业人员。
10、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施工作业人员,应令其停工整改,必要时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
11、分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公司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工伤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公司职工的聘用、试用、调迁、解职、服务、出勤、给假、培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
三、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四、本公司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聘用
一、本公司发展所需职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二、本公司聘用职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岗位或�
三、本公司新职工的聘用,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筹计划,呈报公司领导班子核准。
四、本公司中层干部(部门主管),由经理提名,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商议并公示后任命,聘期为1年。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试聘期为3个月,试聘期间工资下浮一档。
五、本公司一般职工,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核定编制数,优先聘用本部门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其他部门职工可申请聘用,但必须遵循双向选择、服从原所在部门优先聘用的原则。
六、本公司一般职工,因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落聘,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试聘,试聘期间工资降一档,试聘期限3个月,试聘后能符合岗位要求,可恢复正式聘用。不能符合岗位要求,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再试聘,再试聘期间工资降二档,再试聘期限3个月,再试聘仍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试用
一、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分别为相应岗位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合同约定工资或所在岗位的工资。
二、职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报到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填写职工登记表,交登记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交(验)学历证书或上岗证书。
(二)体检健康证。
三、职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品行和能力欠佳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四、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请辞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调迁
一、本公司基于生产和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工的工作岗位。
二、被调职工在接到调令后,要在2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新岗位报到。如所管理事物特别繁多,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需由原部门主管向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可适当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三、被调职工如有困难可向公司提出,但在要求未得到批准前必须坚决服从。凡不服从分配和调动者,在接到通知的第3日起,即停止其工作,停工期间停发岗位工资,在停工期间,各级领导应尽力做好其思想工作,劝其服从分配和调动,若再不听规劝,则解除其劳动合同。
四、被调职工到新岗位,如果专业不对口,执行一个月试岗期,岗位工资降一档发放,试岗期满合格,给予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试岗期满不能符合岗位要求,则延长试岗期,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第五章解职
一、职工解职分为“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等二种。
二、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三、当出现以下事由时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退休。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服务
一、职工必须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二、职工应做到热爱企业、精诚团结,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发扬“立足市场靠质量,服务社会讲信誉,拓展市场求效益,树立品牌促发展”的企业宗旨,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职工应熟练掌握本岗位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四、实行连续性轮班制生产的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工作班次。
五、职工应做到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六、严禁酒后进行登高作业、现场施工、设备操作;严禁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七、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着装必须整齐,不得穿睡衣、拖鞋等;做到文明施工。
八、坚持文明生产、文明经营。工作(生产)场所实行“定置”管理,办公室及生产场所应保持整洁、摆放有序。不乱倒垃圾、污物,不乱堆杂物,不乱扔烟蒂,不随意吐痰,不乱停放车辆,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严禁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
九、严禁利用公司材料或设备为自己或为他人干私活谋取私利。
第七章出勤
一、职工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一律以签到(指纹录入)为准。凡迟到、早退者,1次扣5元,迟到30分钟以上,按半天事假论处。
二、职工因公外出办事,必须事先填写外出申请单,职工、部门副职由
部门正职审批,部门正职由分管领导审批,经理助理、副职领导由经理审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而擅自外出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三、职工外出申请单必须于当天或第2天上报主管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报,作脱岗处理,1次扣50元。
四、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专心工作,一律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凡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打乒乓、上网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听音乐等,发现1次扣50元。
五、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私活。一经发现,1次扣50元,如果因此而发生生产事故,按责任事故处理制度执行。
六、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工作岗位,发现1次,扣50元,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章给假
一、本公司例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执行。因工作需要可指定安排值班,以加班计算。
二、职工请假批准权限:请假1天由部门主管批准,2-3天由分管领导批准,4天以上由经理批准,请假手续于当日送交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
三、职工请假审批程序:请假职工必须填写请假单,按批准权限审批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一律按旷工论处。
第九章培训
一、本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以多渠道、多类型、多层次的方式开展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文化水平和岗位技能。
二、本公司专业技术职能部门每年要有计划地举办岗位培训班,确定培训日程、内容、师资、地点、教材、对象、人数等,在拟办班前半个月报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由其下发通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培训档案由其汇总保存。
三、本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外送职工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及专业业务培训。有关部门直接下达的培训通知,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统一办理送培有关手续。
四、职工参加各类外送培训必须按时报到,不得提前离岗,培训结束按
时返岗,违者按旷工论处。
五、职工参加自办培训班,必须遵守培训纪律,无故旷课视同旷工,迟到早退参照上班考勤制度执行。
六、受本公司委派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的职工,培训、学习期间岗位工资照发。
第十章考核:
一、职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试用考核:聘任人员试用期满应参加试用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不符合录用约定的,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处理。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交试用期间的心得报告。
(二)月度考核:
1、部门主管每年初应制订本部门职工考核办法,对所属职工当月的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对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职工假勤奖惩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统计汇总,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三)年终考核:
1、公司于次年1月初对职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
2、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职工进行考核,应参考月度考核记录情况及假勤记录,填具年度考核汇总表。
二、考核期限为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本制度经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即行实施。
四、本制度如与公司以前颁布的制度有异议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所未及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之事项,公司另行商议决定。
六、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1)编制人员:专业负责人。
审核、讨论人: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工程、预算、材料主要负责人参与。
2)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内容:
(1)编制依据:包括合同、图纸、规程规范、地方及行业标准、图集、有关文件、公司文件、项目部质量计划及环境管理计划等;
(2)工程概况:为总体简介、建筑设计概况、结构设计概况和专业设计概况。
(3)施工部署:包括组织机构、合同范围、施工顺序、目标、进度计划、工程量和劳动力;
(4)施工准备:包括技术准备、机具、仪器、及现场准备等;
(5)主要施工方法:①各阶段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针对工程实际,确定分项工程的主要工艺作法和要求,采用较复杂的新技术、新工艺应另编施工工艺方案。
②冬、雨季等施工措施;③确定施工顺序:确定各专业和工种的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颠倒,以保证工程质量。
(6)管理措施:包括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环保及消防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7)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包括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析和计算;
3)组织设计编制标准:
(1)内容齐全:确保工程中发生的任何情况再施工组织设计中均能找到处理方法;
(2)方案经济合理、可行:施组中的。主要施工方法、工艺必须经过多种对比、讨论,优选最适合本工程实际的方案;
(3)施组中施工工序安排、施工区段划分、施工机械选择、劳力计划必需科学、经济、符合实际、便于施工,并根据实际需要分阶段进行安排。
(4)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技术分析准确、符合实际。
4)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审批后即作为项目的法定性文件,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在施组执行过程中,设计出现重大变更或现场实际情况出现较大变化、影响施组的正常执行时,专业负责人应及时对施组进行修订,并报公司总工审批后实施。
5)因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且未进行及时变更和办理审批手续的,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6)对于因施组内容不完善,造成施工无据可依的、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参与施组编制、讨论的人员进行处罚。
7)对施组未按要求的时间进行编制,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施组编制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制度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机务安全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机务安全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制度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机务安全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采购制度
为了不断的提高企业施工生产能力,和改革装备结构,加速施工机械化的`实现,本个业根据装备规划,结合施工生产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增加,补充和更新机械设备,特制定下列采购制度:
1.设备采购范围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小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卷扬机、焊机、切断机、弯曲机、电焊机、木工机械等。
2.大型设备采购由公司设备科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在购置订货时必须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1)编制采购计划、填写:材料采购(要料)计划表。
(2)选择合格的供方,对供方进行评价,填写:特资供方评定表。
(3)按《经济合同法》签订订货合同。
(4)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填写: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对采购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评价,填写:
1)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
2)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3.大型设备若项目部需要采购,必须将采购计划表报送公司设备科,经公司设备科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采购程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五、机械设备租凭制度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机务安全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机务安全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做标志、挂牌。
7.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
一、施工纪律规范
1、进入酒店的外来施工人员一律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2、各施工区域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吸烟需在指定地点,施工现场不得带进任何火种。
3、各施工单位人员如需进入各相关营业场所,特别是机房重地,必须知会相关部门人员协助跟进。
4、各施工单位人员在酒店内施工应讲究文明礼貌,注意环境卫生,不得乱扔施工废物,不得使用客用服务设施。
5、各施工单位人员不准私自动用酒店、客人及员工物品,一经发现将按盗窃论处,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各施工单位人员严禁在各区域捡拾(偷拿)酒店客用物品,违者将对当事人及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二、施工前手续办理
1、外来施工人员因工程施工、设备检修、消杀送不草等原因需进入酒店内部区域活动,超过1天以上,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代表全体外来作业人员到雇请部门开具证明,到保安部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
2、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需提供全体人员有效身份证或担保人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担保,技术工种或特殊工种还需出具相关的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高空作业还需出具保险合同等有效证件;
3、保安部核查施工单位填报人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无误后按办理临时出入证程序登记办理。
4、各施工区域现场负责人,须向施工人员告知酒店施工管理规定,对施工人员严格按规定在酒店内活动。
三、施工现场要求
1、外来施工人员进入酒店内必须佩带“临时施工出入证”,从指定路线道进出,未经批准不得从酒店正门进入。在酒店内活动严格按酒店员工行走路线行走,只能在工作场地内活动,不得无故进入大堂、餐厅、楼层、客房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乘搭客用电梯和使用客用服务设施。
2、各相关施工的部门需配合在施工现场放置维修提示牌,并做好对客解释工作,避免影响服务质量。
3、施工时如需动火作业,须按酒店施工规定办理《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和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动火部位的灭火器材原则上由施工队自备,如需借用,可到保安部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动火时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如动火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或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导致事故,给酒店造成损失的,须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赔偿酒店的经济损失,如造成严重事故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4、施工现场用电须向酒店工程部申请,电气设备须有正式电工安装,不得随意私拉临时线,必要时临时线要用双护套电线。
5、施工中需用易燃、爆物品时,必须符合《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易燃品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应按用多少多少的原则,配备专人保管。
5、工作时需尽量减小噪音,以免影响客人,外来作业人员如果需在现场打磨、重击物品,而发出巨大的声响时,应该避开客流高峰期,并且在上午10点之后予以动工,晚上21点前结束,如酒店有重要接待时,再视情况而定。
6、每天施工完毕后,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将杂物堆放好,关闭电源和门、窗,如有违反者,由保安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酒店施工监督人员要做好复查工作,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7、外来施工人员每天施工完毕离开酒店时,须自觉接受各岗位保安人员对所携带离开的工具进行检查。
8、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被盗等现象时,施工单位须及时到保安部登记并重新办理,保安部通知各岗位原出入证作废。
9、外来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肆意干扰酒店的服务人员及扰乱酒店运营正常秩序,以免影响对客服务形象。
10、所有外来施工人员进入酒店后应严格服从酒店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扣除相应工程款,如情节严重的取消进酒店施工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对其做出处理。
11、施工期间应注意卫生,不准随地吐痰、大小便,不得随地倒废油、脏水、碎木、烂纸等杂物。
12、因施工人员施工期间不慎造成酒店物资损坏,应该按照原价给予赔偿。
13、施工堆料及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通道,不得堵塞楼梯、疏散通道及走廊。
14、施工人员不得使用酒店客用物资,一经发现将试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15、施工人员必须注重个人卫生,这着装文明,不得敞胸露怀等不文明现象。
16、凡是涉及到处罚的,保安部就出具扣款项目经总经理批示、施工现场人员确认后,上交到财务部,款项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四、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凡需要到酒店区域施工的单位,必须由本单位填写酒店统一的《施工单》。施工人员不得超出《施工单》所注明的施工区域,不得制造噪音,影响客人休息。
2、施工人员施工结束,离开施工区域时,应清理好现场卫生,并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3、如果在一日内不能完成,而需较长一段时间施工的单位,必须按规定与保安部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按《施工安全责任书》的条款执行。凡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单位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区。
4、施工人员如需往酒店区域外运物品,则需填写酒店统一的物品“出门证”。
5、施工人员进入酒店施工,必须在保安部办理酒店统一的“出入证”,并按照酒店的办证程序交纳押金及填写有关表格。
6、施工人员进入酒店区域后,需自始至终佩带酒店“出入证”,若保安员在检查施工区时发现有未佩带酒店“出入证”的施工人员,将会没收其“出入证”并给予相应处罚。
7、施工区需要接电或动用明火施工时,需严格执行酒店《用电用火管理规定》。
8、施工人员只被允许在其施工现场出现,不得乱窜,不得到施工以外的区域,不允许到客区,不允许使用客用设施。
9、施工人员只被允许在施工区域施工及喝水,不得在施工区吃饭、睡觉、随地大小便、娱乐等,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将被没收“出入证”并清理出酒店。
10、“吸烟如同防火”,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及酒店任何一个区域吸烟,一经发现,将会被没收“出入证”并带至保安部做处理。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二)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三)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一章
安全保证措施
1、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有丰富安全施工管理经验的专职安全员,强化安全施工管理。
3、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冷却塔施工防火制度、等高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管理制度等,指导施工生产按要求进行。并经常性地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电焊工、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均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均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现场所有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安全带。
6、施工现场要设立各种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
7、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经检修保养合格,严禁带故障和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对吊装机具须经安全检查认可后方能投入使用。
8、所有机械设备设专人管理,按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并定期维护检修。传动部位和危险部位须防护装置,各种安全装置必须安全完好。
9、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在多人作业场所或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
10、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施工中严禁吸烟。
11、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严格按批准后临时施工方案进行,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
12、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评比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第二章
用电安全制度
1.不要随便乱动甲方车间内的电气设备。
2、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现了故障,不能带故障运行,应立即请电工检修,不得私自修理。
3.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4.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排)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时导线要收好,不得在地面上拖动,以免磨损。如果导线被物体压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5.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临时线。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临时线应按安全规定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使用完后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6.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线杆、铁塔、避雷针的周围,以免雷击时电流入地产生跨步电压触电。
7、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时,导线断落点周围10米以内禁止人员入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此时已有人在10米之内,为防跨步电压触电,应用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8.在打扫卫生严禁用水去冲洗电气设施,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施。
第三章
防火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动火证审批制度,必须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2、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不是正式焊工、不准动火操作。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每台塔内必须有水压足够的常备消防水带1条。夜场施工有照明设备。
4、施焊前要做好消防措施。并设专人看护。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消除应采取设接火盘、遮隔浇湿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作业时,要清理或避开空中及地面的可燃物。
5、施焊前,必须先检查机具的安全可靠。如电缆、焊钳的绝缘,电焊机外壳接零等良好。
6、进行高处施焊作业、除应做好脚步手板,防护网等安全措施外,还必须要有监护人或轮换施焊。
7、动火终结时、在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检查是否遗留有火种,电源线是否已拉闸断电,氧气瓶、已炔瓶是否已按规定关闭气阀,并分别存放处理等。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队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待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用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角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未采取有效的施工之前,不准焊、割。
第四章
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1、患有职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较差、精神不振、酒后等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准登高。
2、作业时衣着要尽量灵便,穿着硬底、带钉、易滑鞋或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3、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无登高作业证不准登高。
4、脚手架、平台、梯子、安全带、安全网、防护板等安全设施不可靠时、不准登高。为了避免意外发生,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5、梯子不准垫高使用。
6、梯子接长使用时,无可靠的连接措施不准登高。
7、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
8、在周边临空、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悬空作业,必须建立牢靠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否则不准施工。
9、梯子无防滑措施不准登高。
10、楼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否则不准登高。
11、高压线旁无特殊情况不准登高。
12、不准采用起重机吊运、攀爬脚手架、攀爬设备等方式登高。
13、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14、不准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15、登高作业时,不准随意向下抛投杂物,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16、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应挂好再作业,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17、遇有六级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准露天登高。
1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19、脚手架上不准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20、登高作业时,传递物件不准抛投。
21、洞口作业时,没有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的不准作业。
22、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不准登高。
2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24、夜间照明不足、无警示灯不准登高。
25、石棉瓦和玻璃钢瓦片上无牢固跳板不准登高。
26、不准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第五章
施工设备操作安全规程
一、电焊机操作安全规程
1、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4、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5、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二、乙炔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乙炔气瓶在搬运和使用中应严格避免撞击,瓶上必须装有防震橡胶圈。
2、使用乙炔瓶时,不能将瓶内的乙炔气全部用完,以免产生负压,造成空气进入瓶内,最后应剩下不少于1个大气压的乙炔气,并将气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气瓶的瓶阀必须连接可靠,严禁在漏气的状况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触及明火发生爆炸事故。
4、乙炔气瓶在夏季应防止曝晒,使瓶体的表面温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内气体压力急剧增高。气瓶离开焊炬,炉子和其它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气瓶必须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动而倒下引起气瓶爆炸。竖放时,应用铁箍或链条固定好;卧放时,应用垫木垫好,防止滚动。
三、氧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
2、必须可靠连接减压器,皮管及割炬,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注意压力表的读数。
3、开启瓶阀时,人应站在侧面缓慢开启,以防丝扣滑脱而冲击伤人和产生静电火花。
4、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大于98Pa)并关紧紧瓶阀,以防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
5、冬季瓶阀、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明火或赤热金属烘干,不准敲打或撞击。可以用热水、蒸气来解冻。
6、若氧气瓶着火,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待火自行熄灭。如邻近其他可燃物起火,应尽快将氧气瓶搬到空旷地点,以防高热影响而爆炸。
7、氧气瓶要禁止敲击、碰撞和沾染油污,瓶体上两只防漏阀应齐、完好。
8、应经常检查减压器的性能是否正常,如发现有漏气或失灵时,应及时更换。
9、瓶帽必须完整无损,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充装完毕后,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均应戴上瓶帽。
10、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与明火的距离不小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晒。
11、氧气瓶应直接使用。
12、氧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烟火。
四、电、气焊工操作规程
1.焊接及切割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和工作中的有关规定。
2.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3.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焊、割机具的性能和有关电气、防火安全知识以及触电急救常识。
4.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5.作业前必须对焊、割机具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检查,严禁盲目施工。
6.电焊机、电焊变压器的外壳以及开关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7.焊钳(把)及导线的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损坏现象。
8.在金属容器或大口径管道内焊接或切割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除尘的装置,严禁向容器和管道内输入氧气;并做好监护和防触电措施。
9.焊割后的灼热工件不准堆放在电焊(钳)线、焊枪软管旁,也不准将电焊钳、线与焊枪软管绞在一起,以免发生事故。
10.乙炔等燃气和氧气等助燃气体使用中与火源的距离应大于10米。
11.工作中断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先关闭乙炔开关,后关闭氧气开关。
12.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焊、割。
13.工作后应切断电源和气源,清扫工作场地,做到工完场清。
五、手拉葫芦操作安全规程
1、操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各个部件及零件,包括各个链条的每个链环,情况良好时方可使用。
2、使用时不得超载。
3、起重链条要求垂直悬挂重物。链条各个链环间不得有错钮。
4、拉动手链时,必须使拉链方向与手拉链轮处于同一平面。
5、严禁斜拉,以防卡链。
6、拉动时必须用力平稳,以免跳链或卡链。当发现拉动困难时,要及时检查原因,不要硬拉,更不许增加人力,以免拉断链条或销子。
7、使用三脚架时,三角必须保持相对间距,两脚间应用绳索联系,当联系绳索置于地面时,要注意防止将作业人员绊倒。
8、起重高度不得超过标准值,以防链条拉断销子,造成事故。
六、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规程
1、手持电动工具不许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2、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经专职电工检验接线是否正确,防止零线与相线接错造成事故。
3、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
4、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
5、使用单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6、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先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7、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不得接长使用,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闸箱。
8、手持电动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当原有插头损坏后,严禁直接将金属丝插入插座。
9、发现手持电动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10、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
11、手持电动工具的旋转部件应有防护装置。
12、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3、手持电动工具严禁超载使用,注意异响和温度过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七、手电钻、冲击钻安全规程
1、钻卡头应在设备插口上固定牢固,插上电源前应取下钻卡头钥匙。
2、钻孔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止工具过载;突然停止转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3、安装钻头时,不许用锤子或其他金属制品物件敲击,手拿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要一边拉软导线,一边搬动工具,要防止软导线擦破、割破和被轧坏等。
4、较小的工件被钻孔前必须先固定牢固,使工件在钻孔时不随钻头旋转,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适用。
第二章考核管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第八条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情况。
水利部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用于水利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申请受理、培训考试、岗位登记、考核审查、信息查询和系统管理等。水利部负责考核的'企业须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参照水利部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管理系统”,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申请、证书延期与变更等事项由施工企业统一组织申报,具有管辖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接受个人申请。施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施工企业申请考核,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信息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申请函;
(二)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个人考核申请表及考核申请汇总表(见附录1、附录2);
(四)企业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五)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并附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第十一条能力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二)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三)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
第十二条对于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申报企业予以补充。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知识考试由有考核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具体组织。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十四条申请人知识考试合格,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按照考核管理权限在20日内核发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五条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后,可申请2次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3年。施工企业应于有效期截止日前5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有效期满而未申请延期的考核合格证书自动失效。
考核合格证书失效或已经过2次延期的,需重新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在考核合格证书的每一个有效期内,应当至少参加一次由原发证机关组织的、不低于8个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发证机关应及时对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建档、备案。
第十七条申请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由施工企业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延期申请函;
(二)个人延期申请表及延期申请汇总表(见附录3、附录4);
(三)个人参加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和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证明;
(四)原考核合格证书;
(五)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报告或者处罚、通报文件等。
第十八条在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期:
(一)本人受到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者通报批评的;
(二)未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未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的;
(三)项目负责人年满65周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满60周岁的。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因所在施工企业名称、施工企业资质、个人信息改变等原因需要更换证书或补办证书的,应由所在企业向发证机关提出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
(一)施工企业名称变更
因施工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5);
2、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新的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4、原考核合格证书。
(二)施工企业资质变更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5);
2、施工企业资质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三)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5);
2、变更信息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四)个人工作单位调动
个人工作单位调动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新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5、附录6);
2、原企业解聘证明文件、新企业聘用或者任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五)考核合格证书污损
考核合格证书污损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污损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5);
2、原考核合格证书。
(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
考核合格证书遗失需要补办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遗失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5);
2、水利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应由申请人所在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在水利安全监督网上登载遗失作废声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申请人应在省级媒体上登载遗失作废声明。
第三章证书管理
第二十条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及专用钢印。
第二十一条考核合格证书采用统一的编号规则。
水利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为:水安+管理类别代号+证书颁发年份+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水安+管理类别代号+证书颁发年份+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其中,管理类别代号分为a(企业主要负责人)、b(项目负责人)、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
第二十二条经审核准予延期的,由原发证机关在考核合格证书上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因信息变更和证书污损换发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不变,证书编号不变,原证书收回。因遗失补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更新,其他信息不变。
第二十四条施工企业应当加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登记和离岗核销管理。
对由水利部负责考核的施工企业,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在“管理系统”中将参与工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上岗登记。工程结束后或上述两类人员离岗时,应在“管理系统”中进行评价并核销。从业记录将作为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岗位登记情况以及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信息管理和公开工作。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及时收回证书并重新考核: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发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在施工各项活动中伪造、仿冒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吊销安全生产合格证书,2年内不得重考,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情况等。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水建管[20xx]168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xx]77号)同时废止。
一、易燃可燃材料制度
1、施工现场易然可燃材料多,堆放比较混乱。有些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未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比如有的电焊施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电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现场的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工地临时线路多,拉接不规范,容易漏电。现代化的施工,各种电气设备在施工中广泛使用。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跑电或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职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较多,乱拉电线现象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热毯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二、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可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年终考核结合,实行奖惩制度,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平时加强监督、检查,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定,设施早到位,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严格施工管理,加强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同时要加强临时用电管理,采用合格电线,线路合理,电线不要铺设在可燃物上面,严禁乱接乱拉用电,不用老化电线,避免电气起火。
3、合理布置现场。在进行施工组织时,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规范。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设置消防通道,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设置一定的防火间距,划分明确的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管理。
4、配全灭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工程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及设施设备。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电气焊工作点、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要配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第一章:质量例会制度
项目部应建立质量例会制度,固定每周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即每周规定时间为质量例会日。
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由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记录,参加人员各有专业工长(施工员)、各种班组长以及班组的主要股骨干等人员参加的会议。
召开质量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现阶段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通病进行分析,并制定改正措施和防范措施。
例会要求每人均要发言,并做到畅所欲言,以采集众人的智慧和才学。会议形式应力求活泼、和谐,不要拘于一格,可召开成座谈会、分析会、研讨会和碰头会等形式进行。现场质量例会应以一种制度固定下来,不管问题多少、是否闲忙,均应按期按时召开,并将会议成果整理打印出来。无故不参加者应进行处分和制裁。
第二章:技术交底制度
单位工程项目部执行技术交底制度,针对各个不同专业工种、不同分项工程实行三级技术交底制度。
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研究熟透设计图纸意图,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各专业工种(施工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交底重点着重于工程技术上高、深、难、现代化的施工技术不断涌现,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要求和特别注意事项也有所变化。具体如下:
1、新的施工技术: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的施工技术被引入到建筑领域。比如,3D打印技术可以用于制造建筑构件;BIM技术可以实现建筑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无人机可以用于巡视施工现场等等。这些新技术的引入,使得施工过程更加高效、精确,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
2、操作要求的变化:随着施工技术的创新,对施工工种的操作要求也在逐渐变化。施工员需要掌握新的施工技术,并能熟练运用相关设备和工具。同时,他们还需要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悉使用各种施工管理软件。此外,施工员还需要具备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其他工种密切配合,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3、特别注意事项:在施工过程中,有一些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首先,施工员需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自己的安全。
其次,施工员应该认真学习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交底内容,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同时,他们还应该时刻关注施工现场的环境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施工事故的发生。以上是针对新的施工技术、操作要求和特别注意事项的描述。
进行消化并能掌握设计意图和技术要点后,再向承担分项施工的专业班组长进行图纸交底,五笔是接受交底人能够理解和掌握该分项工程的技术和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标准等。
第三、各专业班组长经过专业工长(施工员)的设计图纸交底后,为了保证工作的质量,班组长应该向全体班组成员进行设计意图和技术要领的消化和掌握,并且还需要了解质量验收标准等相关内容。
成员再作详尽的交底,务必使组员都能掌握技术操作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等。
第三章:三检及交底接检制度
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班组要对所担负的。分项工程(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工地严格实行班组自检、专业工长(施工员)复检和专职质检员检查的三个制度,以及实行上、下道工序交接班检查制。
1、班组长应组织班组工人严格按图纸施工,按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操作;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2、经常对班组工人进行“质量第一”、“精心施工”的教育,牢固树立为下道工序着想的思想,严格把好每一道工序的操作质量关。
3、全面负责班组质量自检和工序交接检工作,发挥兼职质检员的作用,积极接受施工员和质检员的检查、监督,虚心接受并积极改进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对于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我们会主动返工重做,直至符合要求,符合质量标准。
4、参加项目经理(施工员)组织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5、认真把好实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关,对进场不合格的要拒绝使用,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施工员)。
6、经常督促班组工人,严格掌握各种材料配合比,不得套用、乱用配合比或随意改变比例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7、对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应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向施工员反映,不得隐瞒。
8、在施工操作中,不断总结创“优良”工程(产品)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技术素质,帮助班组工人提高操作水平。员工在班组长领导下,担负每一道工序操作质量的责任,特要求员工做到:
9、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做到“二懂三会”,即懂操作规程、懂质量便准;会看图纸、会施工操作、会检测方法;坚持按图纸、按技术交底施工,按质量标准操作。
10、做好个人质量自检和班组内质量互检工作,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坚决返工重做,直到符合标准。
11、坚决树立“质量至上”的理念,严格把控工程质量,真正做到“三不”原则,即不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接受不合格工序,不交付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
12、虚心接受施工员、专职质检员和班组质检员的检查和指导,努力提高操作水平,为确保工程(产品)质量严格把关。
第四章:质量挂牌制度
工地对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实行挂牌制度,全面执行“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管理制度。
各工种班组根据各自的作业区域(施工段)进行挂牌,实行质量明示、建立健全的质量对比制度,可以推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劳动质量的竞赛,从而最大程度地激发员工的劳动积极性,最快速度的挖掘员工的质量潜力。
主体部分不的各项分工程质量挂牌分解落实到每个人,比如,这根柱子是由一位高手亲自制作安装的,他在上面挂上了自己的名牌,直到柱子被重新粉刷之前。每根柱子都需要进行混凝土浇筑,每堵砖墙都需要班组和个人负责砌筑,每面墙壁都要经过精心的粉刷。
另外,各分项(检验批)相关隐蔽工程因其停留时间较短,很快就会被隐蔽了,所以对于一些隐蔽工程暂时不实行挂牌制。
对各班组的劳动成果,应及时进行统计和评比。严格实行“优良高价、公司实行了一套名为“优胜劣汰”的奖惩制度,旨在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价和激励。同时,我们还执行着“班组工人末位淘汰制”,以保证工作质量的合格标准。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我们会及时进行返工重做,以确保产品达到高标准。均要赔偿工地的材料损失费和工期延误费。